六、补充说明
1.培训基地不聘用在培训过程中的以及尚在原单位服务期内的外单位委培学员。
2.招录完成后,由培训基地与委培单位和学员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具体约定培训相关事项。
3.其他未尽事项,以《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
4.有意向选择金华市中医医院基地协同体的培养对象,可加微信群:
七、联系方式
金华市中医医院科教科:潘老师0579-82136871
衢州市中医医院科教科:陈老师0570-3085130
网络技术咨询:4000-888-0052、0571-8706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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