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概况
医院于1979年筹建,1984年收治病人,1986年正式挂牌开院;福建省肿瘤防治办公室挂靠医院;1997年被国家卫生部评为三级甲等肿瘤医院;2001年成立福建省肿瘤研究所,与医院合署办公。2013年被列为肿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2016年成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2017年被确认为福建省高水平癌症医学中心建设单位,2020年被列为争创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2021年肿瘤放疗科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22年成为福建医科大学肿瘤临床医学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福建医院于2023年正式获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开启两个院区建设的新征程。2025年获批国家卫生健康委肿瘤与代谢重点实验室。肿瘤放疗科、病理科、肿瘤外科(腹部肿瘤专科)、妇科(肿瘤)先后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医院于1993年成为福建医科大学临床教学医院,2010年成为第一批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7年成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带教师资雄厚,经验丰富,是福建省唯一的集预防、医疗、康复、科研、教学和培训于一体的三级甲等肿瘤医院。
现有肿瘤放疗科、病理科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拥有2个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放射肿瘤科(核定容量90人)和临床病理科(核定容量22人)。

放射肿瘤科


专科实力:福建省规模最大、体系最全的放射肿瘤科专业基地,设4个病区及1个特需病区,年收治病人近2万人次。
师资队伍:博士生导师10名,硕士生导师20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级高层次人才多人。
技术设备:开展IMRT、IGRT、TOMO、近距离治疗、深部热疗等先进技术。
教学特色:实施“导师双向选择制”,按住培内容与标准完成管床、技能操作、理论授课、教学查房、靶区勾画培训等。基地秉持“抓管理、重过程、保质量”理念,推行分层递进教学,全过程提升岗位胜任力与人文素养。
考核平台:作为福建省放射肿瘤科唯一住培结业技能考核考点,已连续11年圆满完成全省考核工作。
科研教学平台:承担福建医科大学放射医学专业本科招生,拥有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个、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个。
日常带教活动
- 左右滑动
查看更多 -

临床病理科


专科地位: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全国首批病理住培基地、全国首批淋巴瘤培训基地。中华医学会病理学分会副主委单位、中国抗癌协会肿瘤病理专业委员会常委单位。连续四届获“国家病理质控中心(PQCC)示范实验室”。
师资力量:现有工作人员91人,其中高级职称15人,博硕士生导师8人,形成淋巴造血、消化、软组织、乳腺、肺肿瘤等鲜明亚专科优势。
教学成果:近5年结业考核通过率100%;近3年住培学员获福建医科大学一等奖学金2人次、二三等奖10余人次,省级技能大赛获奖多人,在SCI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教学模式:严格开展小讲课、多头显微镜带教、疑难病例讨论、文献汇报等教学活动,2018年起全面实施“住培导师制”,促进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日常带教活动
- 左右滑动
查看更多 -
招收对象

符合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报送2026年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计划的通知》(闽卫毕教办〔2024〕9号)相关要求。
招收计划

放射肿瘤科 5人
临床病理科 5人
报名方式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具体报名平台及流程详见福建省卫健委后续正式通知)
(二)招录时间
以福建省卫健委科教处统一安排为准,请关注我院官网教学教育板块通知。
学员待遇

(一)基本政策
个人无需支付培训费用。
(二)社会人待遇
与我院签订《福建省肿瘤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劳动合同》。提供财政专项补助、医院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代缴服务(根据相关规定,培训对象与我院承担相应缴费比例)。
财政专项补助:3500元/月(首次参培)。
医院生活补贴(第一年):
本科:2000元/月
硕士:2200元/月
博士:2400元/月
第二、三年逐年增加300元/月。
非首次参培者不再享受财政专项补助。
(三)外单位人待遇
与我院签订《福建省肿瘤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
财政专项补助:2000元/月(首次参培)。
医院生活补贴(第一年):
本科:300元/月
硕士:500元/月
博士:700元/月
第二、三年逐年增加300元/月。
非首次参培者不再享受财政专项补助。
(四)执业医师资格激励
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注册至本院者,生活补贴每月增加300元。
(五)值班费
与本院职工同等待遇。
(六)住宿安排
市外单位人及社会人免费提供住宿(水电费自理)。
(七)学位提升
鼓励并协助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八)“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教育处电话:
0591- 62002023
联系人:陈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