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严格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我院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贺州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26年,是目前贺州市内规模最大,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保健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秉承“团结、求是、仁爱、奉献”的精神,以“病人利益第一、服务质量第一、医疗技术第一、社会效益第一”为宗旨,坚持“厚德博学、仁医济世”的医训,实施党建强院、科技兴院、人才立院、文化塑院、依法治院“五大战略”,围绕“党建领航 文化铸魂 聚力发展”的党建品牌,以加强党的先锋引领为核心,以高质量推进中心工作为目标,坚持“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奏响高质量发展强音,朝着信息化管理,人性化服务,高科技创新,辐射桂、粤、湘毗邻区的现代化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迈进。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具体招收方案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接受培训的人员。
(四)已毕业且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本科生,均须参加培训,且只限定报考全科专业。
(五)外省(区、市)符合自治区招收相关条件者,如选择在我院报名参加住培,不得同时报考其他省份,录取后及培训期间退培者,三年内不得报考住培,具体要求及培训期间的待遇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收。
1.现役军人。
2.不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
3.处于培训期间的住培医师,包括因各种原因尚在延长培训期的住培医师。
4.已经获得住培结业合格证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收专业及人数
| 专业代码 | 专业基地名称 | 招收人数 |
| 0700 | 全科 | 9 |
| 0900 | 外科 | 1 |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13日8:00-5月18日18:00
(二)资格初审:2026年5月13日8:00-5月20日18:00
(三)报名方式
1.登录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网址:https://gxzp.gxws.cn),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学员端)操作手册》(附件1),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所有培训报名、审核、准考证打印、录取等均在该平台完成。
2.网上报名后,加入“贺人医2026年住培招收群”(QQ群号:983762938),加群请注明报考专业+姓名,随时关注招收信息。
四、现场报名确认
(一)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16:00-18:00。
(二)地点:贺州市人民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办公室(5号楼3楼)。
(三)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表(通过平台下载打印);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在校证明及学生证,毕业后未取得毕业证,将取消录取资格);
4.在校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其他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如为单位委培人员,需附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
7.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执业医师证者须提交两证原件及复印件;
8.个人简历。
五、招录程序
(一)理论及临床实践考核时间及地点
1.理论考试
考试时间:2026年5月21日8:30-09:30。
考试内容:医学临床“三基”知识。
2.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2026年5月21日10:00开始
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内容:①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②胸部体格检查
3.考试地点:贺州市人民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5号楼3楼)
(二)面试
1.时间:2026年5月21日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结束后开始。
2.地点:贺州市人民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5号楼3楼)。
3.面试内容:包括临床思维、应变、表达能力。
(三)录取
根据理论考试成绩、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分择优录取。
(四)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过医院审定后,在贺州市人民医院官网和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进行公示。
(五)体检
经确定拟录取的学员需参加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入培和培训时间
(一)入培时间:2026年8月1日前。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即36个月)。
(三)已获得全日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如需参加培训,按照自治区住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由培训基地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和临床轮转学习证明,对其进行临床工作能力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实际培训时间。
七、培训保障
(一)所有人员与医院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协议书》,社会学员同时签订单位劳动合同;单位委培人员还需由原单位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二)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社会保障待遇,绩效:
1.生活补助、社会保障待遇:
(1)社会人员:生活补助、社会保险、公积金由培训基地负责,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的水平确定;
(2)单位委培人员:培训期间,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享受原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补贴和社会保险待遇,原单位发放的基本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的住院医师基本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补齐。
2.绩效:根据住院医师在培期间的培训表现、考核结果等分无证、有证未单独值班及有证单独值班三类按《贺州市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核算办法》执行。
(三)医院提供住宿。
(四)全科紧缺专业学员除以上标准外,适当提高生活补助。
(五)其他待遇:社会学员可自愿加入本单位工会,加入后可享受工会相关待遇;入培第二年开始,免费健康体检1年/次。
(六)按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享有相应的休假。
(七)图书馆、数据库、职工食堂等对培训学员开放。
(八)人事管理:社会学员人事档案委托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管理;单位委托培训学员人事档案由委托培训单位进行管理。
(九)表现优秀的学员,在申请留院时予以优先推荐。
(十)完成规范化培训并经过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结业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国家卫生健康卫健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774-5611606 李老师
邮箱:kjk2002@163.com
联系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西约街150号,贺州市人民医院科教科(5号楼3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