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54年,是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单位、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输出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首批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综合培养基地、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是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全国百佳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二、基地简介
我院是首批国家级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中医及中医全科),国家中管局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综合基地,教育部中医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我院是天津市规模最大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天津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控制中心组长单位,天津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市级亚专科基地(中医)),2020年评为天津市中医住培先进基地,完成了2022年全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任务。历年住培学员结业考核通过率为全市第一名。
三、专业基地简介
医院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优势专科1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3个。
四、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社会人员)
在全国范围内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备中医学类或中西医结合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培训专业由考生自主选择,录取后不得擅自更改。
(二)单位委培学员(单位人员)
在医疗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指中医学类或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培训专业由送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需求进行选择,录取后不得擅自更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收
1.定向生、委培生;
2.在本市或外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培学员或者退培未满三年的学员;
3.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 号)文件精神,落实“两个同等对待”。“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招收计划
|
序号 |
专业基地 |
单位委培学员人数 |
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人数 |
|
1 |
中医 |
20 |
5 |
|
2 |
中医全科 |
30 |
0 |
六、学员待遇保障
(一)签订合同情况
1.单位人:住院医师和派送单位、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
2.社会人:住院医师和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合同
(二)基本劳动报酬
单位人基本工资由派送单位承担,派送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按照本院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依考核发放。
社会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由培训基地负责,基本工资待遇参照与我院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三)绩效工资
1、培训期间,日常考勤、出科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补贴2500元/月。
2、培训期间由基地发放夜班补助,与本院职工夜班补助标准一致。
(四)奖励
基地开展季度评优、年度评优等评优工作,优秀学员占学员总数的50%,人均奖励总额3000元/年,根据学员考核成绩发放优秀学员奖励。
(五)补助
根据实际情况为学员发放补助:如学员住宿补贴、组长津贴、教学助理津贴、教学活动与竞赛获奖奖金等。
七、培训年限及减免条件
培训时间一般为3年。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培训形式,按照培训标准要求实施规范化培训。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视其减免条件及实际能力进行减免。
八、面试审核及递交材料(单位人需加盖派送单位公章)
(一)递交材料明细
1.《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管理平台下载,打印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红本,如未取得,可不提供);
4.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绿本,如未取得,可不提供);
5.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学习经历)。
6.【仅单位委培学员提供】 学员与派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或派送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出具的聘用人员汇总表原件(注明合同起止日期)。
(二)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以上每份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派送单位主管部门公章(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除外)。请参照身份证、资格证(红本)、执业证(绿本)、本科学历学位证、硕士学历学位证、博士学历学位证、承诺书、合同顺序排序。材料准备完整,缺一不可。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道昌凌路88号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联系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教学处
王老师 李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22-27986070,022-27986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