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概况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广东省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单位、广东省中医名院、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临床药师培训合作单位、南方医科大学教学医院、江西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基地、澳门科技大学风湿病临床研究基地,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六级认证、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四级甲等认证,中国胸痛中心(标准版)、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广东省三级创伤中心。

医院始终坚持公益性导向,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秉承“承中融西、创新致远”的核心理念,以《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为建设和管理蓝本,以发展重点学科为引擎,以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为支撑,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医院荣膺中国医院质量管理(医疗)卓越奖、国家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单位及创新单位、医疗扶贫贡献奖、广州市医疗价格诚信单位、平安医院、诚信服务窗口等多项荣誉。
2025年医院总诊疗人次约173.7万人次,同比增长1.45%,出院人次约5.06万人,同比增长1.56%,近三年蝉联广州市院前急救出车量第一。在2026年4月9日公布的2024年度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西医结合类别)成绩单中,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第六次获得“A”级的优异成绩。其中,在衡量医院综合实力的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四大核心维度中,我院全部获评“A”级,实现全方位、高质量的均衡发展。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14年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定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21年度正式作为广东省20家主基地之一自主招收中医规培医师。于2017年11月建成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并于2019年成为2020-2024年度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分设会议室、PBL讨论室、模拟手术室、创伤急救、内外妇儿实训室及中医综合实训室等10大功能模块,可开展模拟临床教学活动和医学科学普及活动。
二、招生计划
拟招收2026年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共45人,培训类别包括:中医和中医全科,其中:中医40名,中医全科5名(最终以省中医药局的核定为准)。名额分配向中医全科等紧缺专业以及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三、招收范围
招收对象按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分为“社会招收学员”(下称“社会人”)和“单位委托培养学员”(下称“单位人”)。社会人原则上应是拟在广东地区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人员;单位人须为已在广东省内医疗机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人员,我基地不接受个人以单位人身份报考。
四、报名条件
(一)招收对象的基本条件
1.热爱中医药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2.拟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0日前取得与报考学历一致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生如未取得学士学位,取消录取报到资格。硕士研究生如未取得硕士学位,按本科生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并执行待遇。博士研究生如未取得博士学位,按硕士生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并执行待遇。
4.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及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5.“单位人”招收对象须为已在广东省内医疗机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人员,并且需征得单位同意。我院复核信息时需提供《单位委托培养证明》及收入证明。具有专科学历的“单位人”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中医、中西医结合类)。本基地只接收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以公函统一报送的“单位人”报名,其余地市单位人直接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咨询。不允许“单位人”人员以“社会人”身份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6.基层医疗机构单位人及报考中医全科专业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已经取得报考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2.处于培训期间的规培医师,包括因各种原因尚在延长培训期的规培医师;
3.被规培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者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不满三年者。
五、培养年限及方式
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执行。
六、学员待遇
(一)参加本基地规培的学员不需缴纳培训费用;
(二)社会人与培训基地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社会人自主择业;
(三)单位人、委托培养单位与培训基地签订三方培养协议;
(四)培训期间协助办理执业医师考试及注册管理手续;
(五)完成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人事管理与待遇:社会招收学员其行政关系、人事档案、户籍等由人才市场负责管理。培训期间按国家及广东省关于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补助等待遇,社会招收学员待遇标准如下表。培训期间,根据具体情况,由培训基地代办养老、医疗(含生育保险)、失业、工伤保险(具体费用以每月缴纳情况为准)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学员个人支付,社会招收学员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学员本人承担。
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由委托培养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发放工资福利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培训基地按有关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含上级财政补助),其待遇与社会招收学员持平。
注:上述待遇为社会招录学员应发数,已包含住培系列国家及省相关补助,未包含单位社保及公积金、伙食补助、优秀学员奖励、夜班及节假日绩效和科室绩效,学员综合待遇实际发放情况根据基地对学员考核情况调整。
(七)培训年度考核成绩排名在培训总人数70%内,可享受我院奖学金1000-6000元。
(八)取得医师资格证并注册在我院,在培训科室单独值班者,可获得培训科室二次分配绩效。
(九)为招录的规培学员安排住宿并发放住宿补贴,基地安排住宿将按相关规定收取宿舍管理费用,水电费自理。
(十)享受我院同级别医师相同标准的夜班绩效及工会、体检等福利待遇,可参与图书馆、临床技能中心勤工俭学岗位。
(十一)社会招收学员培训结束后,可择优留院工作。
(十二)本基地不留用单位委托培养学员。
(十三)根据国家“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七、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招生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请于2026年5月24日24:00前登录广东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https://zyzpgl.gd.cn/),选择“培训学员入口”,首次登陆先自行注册,按照网站报名要求填写个人简历,请根据意愿选填基地,并上传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的清晰图片: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2、往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
3、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4、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如有);
5、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注册证(如有);
6、单位人除上传以上基本信息外,还需出具:①本单位同意参加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即《单位委派证明》(见附件),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收入证明,即来我基地规培期间待遇(含五险一金等)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请报考人员务必实名制加入我院招聘群(公告下方钉钉群),以免错过考核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收考核
1.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原则确定培训对象,医院统一组织理论考试、临床技能考核及结构化小组面试并结合招录对象类别实行分类录取机制,单位人与社会人分开录取择优选拔。具体安排将在我院招生钉钉群内发布。
2.正式录取后需登录“省平台”完成填报信息和录取确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凡被我基地录取,且在广东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点击“同意录取”锁定参加我基地规培的学员,因个人原因未到我院报到,将不予以解除锁定状态。
4.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八、规培学员职责权利义务
1.按照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和计划完成理论学习、病房培训、门诊培训和跟师学习,不断提升中医临床诊疗能力。积极参与科室组织的各项医疗活动。每个培训对象管床数不低于4张,每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标准要求。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规培基地、培训科室、带教老师和师承导师的管理。加强中医药理论、中医经典学习与运用,传承中医精华。
3.在规定培训期限内退出培训者,必须退还相应的补助、待遇、津贴。
4.因过程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时间顺延,顺延时间不得超过3年。顺延期间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86888565-2051(人事科)/6240(科教科)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87号
邮政编码:510800
医院官网:https://gzitwm.net/
招生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考人员请务必实名制加入钉钉群(见下图)。

钉钉群号:1851250027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