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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护士内部规范化培训招生公告
泸州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护士内部规范化培训招生公告
报名截止:已结束

 

 

 

 

 

 

为进一步加强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护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护士岗位胜任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6号)、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国办医发〔2016〕2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护士和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5〕6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经研究拟面向社会招收2026年护士内部规范化培训学员14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二)学历: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专业:护理、助产专业

(四)年龄:30周岁以下(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五)其他: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往届毕业生应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培训资格。

(六)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护士规范化培训。

(七)身体健康、能胜任临床护理工作(体检合格)。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尚处于试用期的或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培训年限

 

 

2年

 

 

 

三、保障条件

 

 

在培训学习期间,医院每月向培训护士发放生活补助费,全日制大专学历第一年2200元/人/月,第二年2400元/人/月;本科第一年2400元/人/月,第二年2600元/人/月;医院发放与在职职工一致的工作餐补助。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5月2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泸州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A区11楼护理部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护理部 陈老师 0830-6606380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需由本人携带材料现场报名:

①2026年护理培训班学员报名表(电子版填后写打印纸质版并签名1份)、②居民身份证、③第一学历毕业证书与最高学历毕业证、④护士执业证、⑤护士资格证(已通过资格考试但还没有领到资格证的可使用考试成绩合格证代替)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⑥“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选备材料:院校及以上个人获奖证书(非团体获奖)、 其他培训合格证书等。

3.资料复印件处理:复印件将作为档案资料储存于学员的学习档案中,未被录取学员的资料医院将进行集中销毁,恕不退还。

4.在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凡实际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即刻取消考试、录取等资格。

 

 

 

五、录取办法

 

 

(一)招录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

(二)报名材料经医院审查合格的,通知其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考试。

(三)考试时间:拟定于6月中上旬,具体考试安排考前一周在报名联络群通知。

(四)招录程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理论考核(60%)→综合面试(40%)→拟录取名单公布→体检→报到与培训签约。(拟录取的学员统一到泸州市妇幼保健院健康体检部体检)

(五)录取方法:按照笔试与面试总成绩排名递次等额录取(如遇末位并列,则再以面试方式进行排名录取)进入体检环节,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按排名依次替补。体检费由应试者自行承担。

(六)递补:因个人等原因放弃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妇幼保健院将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六、其他事项

 

 

被录取参加护士内部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应按医院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按时报到参加护士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自带学习生活用品。培训手册、工作服(护士服)等医院统一提供,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注意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护理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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