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3年,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和预防保健于一体,具有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的综合性医院。

一、招生对象
(一)已在或拟进入本省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规培医师,须具有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非全日制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者,可报考同类别规培专业。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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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网址:https://hljtcm.mvwchina.com),注册登录后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考佐证材料并提交等待审核。网上报名时需仔细阅读报名须知,认真填写报考志愿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核
培训基地负责报考人员资格的网上初审,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网上自主打印报名申请表,单位委派考生需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复审
省中医药管理局委托黑龙江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管理中心负责对初审合格者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复审合格者进行网上资格终审,资格终审通过后方可参加招收考试。资格终审合格的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招录考试(初试)。
(四)现场确认
考生录取后,由培训基地负责对录取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如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以及报名申请表(单位委派考生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委派单位签署协议或证明,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以上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签订承诺书,做到诚实守信,保证全部信息数据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报考,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纳入诚信黑名单,并在全省通报。
四、考试录取
(一)招收考试包括理论综合考试(初试)和实践能力综合考试(复试)。初试以机考形式进行,为全省统一考试,在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领导下,由黑龙江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根据国家下达招收计划确定合格分数线。复试为实践能力综合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培训基地依据全省招收考试要求制定招收考试实施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组织实施。最终录取成绩初试占 70%,复试占 30%,全部考生成绩录入黑龙江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网址:https://hljtcm.mvwchina.com)。
(二)第一批次录取
培训基地根据报考人员初试及复试成绩总和,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第一批次录取。拟录取名单录入黑龙江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经省中医药管理局同黑龙江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公布;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各培训基地剩余招收计划并统一进行第二批次录取。
(三)第二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填报第二批次报考志愿。培训基地组织第二批次复试及录取,录取原则、程序及要求与第一批次录取一致。
(四)录取结果
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确认后,在黑龙江省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进行公示。
五、 日程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在线报名:2026年5月26日-6月12日。
资格初审:2026年6月13日-6月17日。
资格复审:2026年6月18日-6月24日。
资格终审:2026年6月25日。
(二)考核及录取
打 印 申 请 表:2026年6月18日-6月28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6月27日-6月28日。
初试时间:2026年6月28日14:00-16:00(考试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复试时间:2026年7月13日-7月15日。
录取时间:2026年7月20日。
第二批次报考时间:2026年7月21日-7月22日。
第二批次复试时间:2026年7月23日-7月24日。
最终录取结果公布:2026年7月29日。
录取结果查询:各批次及最终录取结果均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查询。
(三)入培时间
岗前培训时间:2026年8月15日-8月31日。
进入轮转时间:2026年9月1日。
六、轮转培训
(一)培训对象进入培训基地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 2023 版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和《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规定及要求进行轮转培训。
(二)本科生及学术学位研究生培训年限为3年(不少于33个月); 已具有中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由培训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 已经毕业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最低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个月,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最低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个月。
(三)对一些具有中医临床特色的经典桥梁学科如伤寒、金匮、温病、中医诊断、方剂学等,培养目标为临床专业学位型者,可参照中医专硕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七、待遇保障
(一)2020年起,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医师均接受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中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 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培训基地应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的相关待遇。规范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培训基地本着同工同酬的原则统筹考核发放。在待遇上需对中医全科给予适当倾斜。
(四)培训基地应依法与招生学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
八、联系方式
鸡西市中医医院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467-2391054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鸡兴东路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