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对象
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应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报名类别包括以下几类:
1.符合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应届、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
2.通过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我省医学高等院校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3.其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招收专业及容量

三、招收方法和程序
(一)信息录入、志愿填报和审核。
报名学员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块,先进行“学员注册” (https://zjyxjy.wsjkw.zj.gov.cn/)。注册后登录,进入“信息维护”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
住培招收阶段,应届毕业生未领取到学历证书的,在毕业证书栏内提交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暂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可先行提交高校的录取公示名单。培训基地在8月25日前对招收对象的报名条件进行核实,对未达到培训资质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报名学员根据个人和单位培养需求填报相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培训专业志愿,填报志愿请选择: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
报名学员信息录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6日8:00至7月20日17:00。送培单位审核时间为:7月6日8:00至7月22日17:00。送培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招收对象填报的信息和志愿进行审核。
(二)招收录取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统一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培训学员招收录取工作。基地根据计划和容量进行录取。
(三)招收公示
培训基地在招收录取全部完成后,对学员招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8月10日至8月14日。
(四)结果查询
报名学员可在公示期后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对录取结果进行查询。
(五)培训报道
新招收住院医师应在8月31日前进基地培训。
四、人事管理及待遇
(一)人事管理
1.单位委托培养学员:学员个人、委派单位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由委托培养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
2、临床专硕研究生并轨学员:学员个人、培训相关高校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
3.社会化学员:学员个人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每月按时发放补贴及绩效奖金;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代管,参照本院合同制人员标准发放人事工资,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三险一金)。
4.对口支援学员: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二)待遇标准
我院向在培学员提供绩效奖金、各类补贴及一定的福利待遇,具体如下:(人/元/年)

注:
1.被评为年度优秀住院医师、良好住院医师额外奖励。
2.享受各类奖项评比奖励。
3.北部院区轮转期间提供免费住宿。
4.图书馆、临床技能中心、文献检索系统等对全院住院医师免费开放,协助办理执医报名及注册管理等手续。
5.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083335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339号5号楼5楼
有意向报考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住培基地的学员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有专员电话联系,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